学生事务管理科职责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4-03-11浏览次数:697

学生事务管理科职责

1.负责制定学生教育管理工作制度、条例,并做好指导、督促、落实和检查工作;

2.负责学院学生工作目标管理考核和学生综合测评、学生先进集体和个人评奖评优的组织评定工作,评审和管理各类奖学金;

3.负责组织召开学生工作总结表彰大会;

4.负责组织开展新生校纪校规考试、违纪学生处理和受理学生信访;

5.负责学生信息管理系统的建设和日常维护;

6.负责做好相关学生事务服务工作。

科室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1

申  晶

科长(挂职)

854287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