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学生资助中心职责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4-03-09浏览次数:1

 

大学生资助中心职责

1.负责具体落实大学生资助工作;
2.负责落实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建档等基础性工作;
3.完成国家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国家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4.完成各类社会助学金的评定和发放工作;
5.完成各类困难补助和生活补贴发放工作;
6.完成国家助学贷款相关工作;
7.办理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兵役国家资助及退役士兵学费资助相关手续;
8.办理西藏免补专业学费补助手续;
9.办理残疾学生免学费财政补贴手续;
10.完成其他符合国家或学校学费减免费政策的学费减免工作;
11.负责落实勤工助学岗位的相关工作;
12.负责完成“绿色通道”的工作;
13.开展诚信教育、感恩教育、助学成才典型、国奖风采录等各项资助育人活动的工作;
14.负责资助工作绩效评价工作;
15.指导和管理资助类学生社团的工作;
16.制定并完善大学生资助工作相关制度和实施办法;
17.负责“南林资助中心”微信公众号建设等资助新闻宣传工作;
18.负责“网上办事服务大厅”资助项目的平台建设工作。
 

科室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1

姚海静 

主任

85427288

2

陈梦迪

科员

854287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