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防与劳动教育科职责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24-03-07浏览次数:2

 

国防与劳动教育科职责

1. 负责学校国防教育工作。

2. 负责学生军训和群众性军事体育活动。

3. 负责军事理论课教学与管理。

4. 负责学校征兵工作。

5. 负责学校民兵、预备役官兵组织建设、政治教学、军事训练。

6. 负责学校双拥共建活动。

7. 负责学校军事武器装备和训练器材的管理。

8. 负责协助管理学校人防工程。

科室成员

序号

姓名

职务

电话

1

刘倩如

科长

85427783

2 

李曦中

科员

854275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