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来源:学生工作部(处)、武装部、创新创业学院发布时间:2015-08-08浏览次数:0

 

南京林业大学班主任工作条例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促进班主任队伍建设和班主任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关于加强高等学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的意见》(教育部令第24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班主任与辅导员同是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骨干力量。班主任是学校聘任到学生班级,在思想、学习和生活等方面指导学生的直接组织者、管理者和服务者。

第二章  聘任与管理

第三条 班主任的聘任

班主任为兼职岗位,主要从教师、党政干部以及品学兼优的研究生党员中选聘。

班主任由各学院聘任,报学生工作部(处)备案。

第四条 班主任的职数

(一)班主任原则上负责一个班级,最多负责两个班级。

(二)班主任可以连任。

第五条 班主任的管理

班主任在学院党委领导下对责任班级开展工作,由辅导员进行工作协调,由学院统一管理。

第二章  任职条件与工作职责

第五条 班主任的任职条件

(一)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具有良好的马克思主义理论基础和政策水平,有较强的政治分辨能力。

(二)热爱大学生教育、管理和服务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感。

(三)热爱学生,品行端正,以身作则,为人师表。

(四)具有一定的从事高校学生工作必备的专业知识和技能,具有一定的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素养。

(五)具有本科以上学历。

第六条 班主任的工作职责

(一)做好新生入学工作。参加新生接待、新生档案交接、新生入学资格审查、新生入学教育、军训等工作,全面了解、掌握每位新生的基本情况,选拔任用班委、团支部等学生干部,引导学生尽快适应大学生活。组织新生认真学习《学生手册》,增强遵守校纪校规的自觉性,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

(二)做好学生事务管理工作。掌握班级学生上课情况,与任课教师和家长密切联系,关注学习困难、网络成瘾学生的思想动态、学习生活状况,并适时进行教育指导。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做好学生综合素质评定、奖(助)学金评定等工作。教育引导学生遵守校规校纪,协助学校相关部门做好学籍管理及违纪学生的处理工作,依法保障学生的合法权益。

(三)承担日常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协助学院党组织指导责任班级党支部(党小组)建设工作和学生党员的教育、管理和发展工作,调动党员、入党积极分子的积极性,发挥他们在学生工作中的先锋模范作用。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全面了解学生的家庭情况、兴趣爱好、学习生活表现等基本情况,掌握学生思想动态,对学生进行有针对性的教育和引导,帮助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塑造学生健全的人格和良好的思想道德品质。

(四)做好文明宿舍创建工作。经常深入学生宿舍,对学生宿舍安全、卫生、行为规范进行督促检查,开展达标宿舍、星级宿舍、文明宿舍、宿舍文化创建活动。做好学生宿舍安全用电、防盗、防骗等的教育管理工作,教育学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习惯。

(五)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帮扶工作。掌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基本情况与思想动态,公开、公正的完成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以及各类助学金的评定发放工作。指导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申请助学贷款、参加勤工助学,并做好有关思想教育工作。

(六)做好学生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及时掌握心理异常学生动态,采取有力的预防措施,并与学生家长和心理咨询教师沟通,使心理异常学生得到及时的帮助和治疗。

(七)做好毕业生就业工作。指导学生进行职业生涯设计,教育和引导学生树立正确的就业观、职业观,做好学生就业思想教育和就业服务工作。协助学院开展就业宣传工作,对就业困难学生给予帮扶,动员毕业生积极参加各类人才招聘会,完成学院布置的有关毕业生就业工作。

(八)维护校园和谐、安全与稳定。学生出现违纪违法、心理障碍、重大疾病、意外事故等突发事件时,能够及时掌握、积极应对、妥善处理,做好相关学生的工作,保持学生稳定。

(九)组织开展班级活动,做好班主任工作总结。定期召开主题班会(包括政治学习),对学生进行专题教育,总结班级情况,布置阶段性任务。组织、指导、参加班集体活动,提高活动质量和效果。每学年总结班主任工作,并向学院上交书面工作总结。

(十)指导学生开展各种有益的社会实践和课外科技文化活动。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丰富校园文化生活。鼓励学生的个性发展,提高学生的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创业意识。

(十一)完成学院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  待遇与培训

第七条 班主任年度考核称职者,享受班主任津贴,每班每月200元。

第八条 学校重视班主任培训工作。班主任应根据学校的培训安排,积极参加培训,努力提高专业素质和技能。

学校对新任职的班主任每年集中安排岗前培训,明确班主任工作任务和职责,掌握班主任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方法。适时举办业务培训班和专题讲座,对班主任进行思想政治教育理论与方法的专业培训。

第四章  考核与奖惩

第九条 考核时间、内容

(一)考核时间。每学年考核一次,在每年九月份进行。

(二)考核内容。履行岗位职责的情况。各学院按照《南京林业大学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对班主任进行考核。学院可根据本院学生工作实际情况制定更加详细的考核办法。

第十条 考核等级

分为优秀、称职、不称职。

第十一条 考核为优秀者,学校将予以表彰奖励。考核为不称职者,学校将不再续聘。

第十二条 学校除对考核为优秀的班主任予以表彰奖励外,还按照各学院学年度班级总数,以每个班级1200元标准,一次性下拨各学院班主任奖励经费额度,该项奖励经费发放办法由各学院自行确定。学院于每年1115日之前将获奖班主任的姓名和奖励金额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审核后,由人事处统一核准发至获奖班主任。

第五章  附 则

第十三条 本条例未尽事宜,由校学生工作委员会研究决定。

第十四条 本条例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

第十五条 本条例自公布之日起执行。原《南京林业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南林学〔20063号)同时废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