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林业大学辅导员、班主任考核实施细则
(试行)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辅导员、班主任队伍建设,科学合理评价辅导员、班主任工作业绩,促使其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努力完成工作任务,根据《南京林业大学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条例》,特制定本考核细则。
一、考核办法
辅导员、班主任工作每学年考核一次,每年9月中旬完成学年班主任工作考核,10月上旬各学院将班主任考核结果和辅导员考核情况交学生工作部。
班主任考核方法,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评价(学院领导、政治辅导员评价);辅导员考核方法,自评、学生评价、学院评价、学校评价。
评价计分公式:
班主任得分=自评分×0.10+学生评分×0.30+学院评分×0.60
辅导员得分=自评分×0.10+学生评分×0.20+学院评分×0.60+学校评分×0.10
二、考核内容:
(一)班主任考核
1、个人总结(100分)
班主任对本学年工作做出总结,应突出创新点与新经验,并对本人工作作出客观评价。
2、学生对班主任工作评价(100分)
(1)对班主任政治思想素质、敬业精神、工作态度的评价:20分。
(2)重视班干部配备、培训,班委会、团支委健全,有效指导班委会、团支委开展工作:10分。
(3)重视责任班级党、团组织建设工作:10分。
(4)参加或指导停课政治学习,组织召开主题班会,及时传达学校有关工作精神及组织落实:10分。
(5)关心学生学习,深入课堂,班级学风建设有特色:10分。
(6)教育学生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安全、防盗、防骗,关心学生身心健康:10分。
(7)指导班级参加校园文化、社会实践、志愿者服务等活动:10分。
(8)经常深入学生宿舍,抓宿舍卫生、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安全教育、文明上网情况:10分。
(9)在班级日常管理工作中,民主、公平、公正,工作方法科学、有效:10分。
3、学院对班主任工作考核 (100分)
(1)每学期有工作计划、总结,每学年主持召开10次以上班会(包括政治学习),10分,每少1次扣2分;
(2)经常深入责任班级学生宿舍,掌握学生宿舍卫生、宿舍文化建设、网络使用、学生生活、宿舍成员团结等,20分。每学年到学生宿舍至少30次(以宿舍楼登记为准),少1次扣1分。
(3)能按时参加学院班主任工作会议,并按照要求将会议精神传达落实到班级。因故不能出席的要严格履行请假手续,并由分管学生工作的学院领导批准,10分。无故缺席1次扣2分,没有将会议精神落实到班级扣2分。
(4)班级学生学习风气浓厚,每学年考试门次及格率达 95% 以上,20分; 90%以上,15分;85%以上,10分; 80%以上,5分。
(5)备有责任班级每位家长和学生的联系方式。对缺勤、夜不归宿、成绩不及格、受到纪律处分的学生,及时与家长通报情况,要求家长与老师配合共同做好学生思想及行为转变工作(凭记录考核);10分。
(6)责任班级学生遵守校纪校规,无违纪行为,20分。受学校违纪通报(学管科每周通报)、警告处分1人次,扣1分;记过处分1人次,扣5分;留校察看以上处分1人次,扣10分。
(7)责任班级学生没有出现无故夜不归宿行为,10分。出现无故夜不归宿行为1人次,扣2分。
(8)指导学生党支部开展组织活动,抓好学生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教育,为发展学生党员出具意见:10分。
(9)奖惩分:
A、班级学生英语四级通过率高,四年级达80%以上,奖励20分,70%以上,奖励10分,60%以上,奖励5分;三年级达70%以上,奖励20分,60%以上,奖励10分,50%以上,奖励5分;二年级达50%以上奖励,20分,40%以上,奖励10分,35%以上,奖励5分。
B、关心毕业生就业工作,毕业班学生9月底一次性就业率达90%以上,奖励20分; 80%以上,奖励15分,70%以上,奖励10分;60%以上,奖励5分;50%以上,奖励3分。
C、毕业班考研究生录取率达50%以上,奖励30分; 45%以上,奖励20分,40%以上,奖励15分;35%以上,奖励10分;30%以上,奖励5分。
D、责任班级学生每学年考试门次及格率达100%奖励20分,99%以上,奖励15分; 98%以上,奖励10分,97%以上,奖励8分;96%以上,奖励5分;95%以上,奖励3分。
E、责任班级学生发生意外事件时,在正常情况下未能及时到达现场并妥善处理的,扣10分。
F、责任班级学生出现恶意拖欠学费的,扣10分。
G、在达标寝室学期评选中;班级寝室达标率达到100%,奖励10分,90%以上,奖励5分,80%以上,奖励3分;在宿舍文明建设月活动中,每获一个“标兵”宿舍加10分,一个“五星级”宿舍加5分,一个“四星级”宿舍加3分,一个“三星级”宿舍加1分。
(二)辅导员考核
1、个人总结(100分)
辅导员对上一学年工作做出总结,应突出创新点与新经验,并对本人工作作出客观评价。
2、学生对辅导员工作评价(100分)
(1)有较高的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以身作则,为人师表,在学生中威信高:20分。
(2)热爱学生工作,关心学生,爱岗敬业,做学生的良师益友:10分。
(3)在各类学生评优、评奖,学生违纪处分工作中能够坚持公开、公平、公正:10分。
(4)组织、管理、协调、语言表达能力强:10分。
(5)在党员发展工作中,坚持标准,严格按照组织发展程序:10分。
(6)善于听取学生意见,注重工作方式方法:10分。
(7)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关心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生活、学习:10分。
(8)经常深入学生宿舍,了解宿舍卫生、宿舍文化建设、宿舍安全、宿舍网络使用等情况:20分。
3、学院对辅导员工作评价(100分)
(1)每学期有工作计划和总结,并撰写一份所负责学生的思想动态、状态分析报告:10分。缺一项扣5分。
(2)学生个别谈心工作落实到位,有主题,有记载,平均每个月5人次以上(以书面记载为准):10分。缺一次扣2分。
(3)深入学生宿舍及时掌握学生思想动态,每学年40次(以宿舍楼登记为准)以上:10分。少1次扣0. 5分。
(4)组织学生创建“文明寝室”,效果明显,60%以上的寝室获“文明寝室”:10分。不达标准扣10分。
(5)准时参加学校和学院的各种学生工作会议:10分。缺一次扣5分。
(6)有效指导班主任开展工作,抓好班主任开展主题教育活动,经常与各任课教师联系,沟通教学环节,提高教学质量:10分。
(7)关心特殊群体学生,协助班主任做好教育工作,遇到突发事件迅速到达现场,及时报告并协助有关部门妥善处理,做好稳定工作:10分。
(8)有每位家长和学生的联系方式。对缺勤、夜不归宿、成绩不及格、受到处分的学生及时通知家长,必要时核实原因,请家长签字或到校面谈:10分。
(9)召开责任年级班长、团支书例会、学生干部大会和文化、体育活动:10分。
(10)所负责的专项工作成绩突出:10分。
4、学校对辅导员工作评价(100分)
(1)按时完成上级部门布置各项工作,上报各种材料及时、准确、规范:10分。
(2)贫困学生界定准确、档案资料健全,关心特困生的帮困和勤工助学:15分。
(3)加强学生诚信教育,年级学生学交费良好,无恶意欠费;10分。
(4)认真进行毕业生就业指导、毕业生推荐、毕业生鉴定和毕业生文明离校等工作成效显著,一次性就业率较高(非毕业班级不考核);10分。
(5)组织学生参加学校大型、重要活动(含入学教育、军训、毕业典礼等),学生到位率高、秩序好:15分。
(6)积极引导学生参与宿舍文明建设,宿舍文明建设效果突出:15分。
(7)妥善处理学生突发事件,关心特殊群体学生学习和生活,无意外事故发生:15分。
(8)开展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和学生管理的理论研究工作,总结规律,健全和完善制度与机制,寻求对策与措施。每学年写一份工作总结、一篇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论文:10分。
三、考核等级
考核等级为优秀、合格、不合格。
1、班主任:
优秀班主任:测评总分列学院年级前10%以内。
合格班主任:测评总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班主任:测评总分在60分以下或学生不满意率达30%以上。
2、辅导员
优秀辅导员:测评总分列学院辅导员第一名。
合格辅导员:测评总分在60分以上。
不合格辅导员:测评总分在60分以下或学生不满意率达30%以上。
3、辅导员和班主任的考核实行重大事件(恶性打架斗殴、刑事犯罪、出现非正常死亡及其它严重事故) “一票否决”制。责任年级的辅导员,责任班级的班主任在学年度内学生发生重大事件,不得评优。重大事件失职的辅导员、班主任,一律为不合格。
四、奖惩措施
1、优秀辅导员、优秀班主任,学校将给予一定的奖励。
2、考核为合格以上者,享受班辅津贴。
3、考核为不合格的班主任,将不再担任班主任;考核为不合格的辅导员由学院领导找其谈话,提出改进意见,并扣发3个月的辅导员津贴;连续两年考核不合格,由学院向学校提出建议将其调离辅导员队伍。
本办法由学生工作部(处)负责解释。